主张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