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