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即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民法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延伸】
问: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有什么不同?
答: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有以下这些不同之处:
1、侵犯的权利不同
侵权行为所侵犯的是绝对权,其违法性体现在违反法律直接规定的、针对一般人的义务;
违约行为所侵犯的是一种相对权,其违法性表现在当事人违反自已设立的、并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义务。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
侵权行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只是由于侵权行为的发生,才在当事人间产生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违约责任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当存在有效合同,且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