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09 11:33: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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