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阶段:享受“一免两补”政策,即幼儿园学前一年补助1300元/年,在园小班和中班一年补助400元公用经费;学前家庭困难幼儿补助3元/每生每天。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两免一补一
法律依据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