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打110,要求转警务督察即可投诉。派出所如果行政不作为,可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投诉途径:(1)、公安局信访科;(2)、县、区、市效能办;(3)、各地公安局110;(4)
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