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2、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第三百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