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8月1日0时起,海南将对在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上行驶的非本省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小客车采取交通管制。进入海南省道路行驶的非本省号牌小客车,须通过网络、电话或者窗
法律依据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五条省和市、县、自治县公安机关是本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的主管部门,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