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0 09:43:16
定金收据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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