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的社保中断后,医保卡的功能自中断缴费之日起会被“冻结”,但系统数据和缴费年限不会清零;2、只要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