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
法律依据
《反洗钱法》
第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四条 人民银行负责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