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9 20:26:05
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父母双方的条件,而十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权判决则应考虑孩子自己的意见。子女年满十周岁的,应当征询子女的选择。对子女抚养权问题,原则上从能帮助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参照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孩子的选择。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与节育或无生育能力的一方,随生活时间较长的一方,且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的,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均应作为抚养权判决的考虑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三、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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