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7 20:59:28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债券请求权(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履行请求权,在期间完成后,其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归于消灭的制度,但这个民事权利不归于消灭),一旦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那么法院就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追加权、解除权、撤销权等),典型为撤销权,一旦过期,权利就消灭了,如合同撤销权为一年,超过一年就没有合同撤销权,成为不可撤销的合同。2、可以援用的主体不同诉讼时效必须由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助;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可以主动审查。3、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实体权力不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4、期间性质不同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可以因主客观因素中止、中断或延长;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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