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和权利可以当做质押物。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百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