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7 18:43:25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人民银行规定,各发卡银行都需将客户的消费及还款记录定期上传,不可篡改。若在招行申请贷款/信用卡业务,我行也不会对您的使用记录做出任何不良的评价,只是如实的反馈您的历史使用记录,不加任何主观判断。若已经产生不良征信,且记录没有疑问,只能是后续保证良好的还款习惯。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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