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价外费用也属于销售额范围,应一并计算销项税额,然后开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