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9 03:55:45
损坏人民币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故意损毁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故意毁损人民币是指明知是人民币,而用各种手段对其予以毁灭或损坏。故意毁损人民币包括:
(1)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剪成数段或撕坏的;
(2)将完整人民币纸币故意用烟火部分或全部烧毁的;
(3)在人民币纸上乱写乱画的;
(4)用人民币制作工艺品的;
(5)熔炼硬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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