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1、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2、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3、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二、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10、限制出入境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