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未成年是否可作为当事人进行房屋买卖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年龄不满16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8岁以下,18岁以下的,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如果该未成年人与他人就自己名下的房屋订立买卖合同的,其法定代理人不追认的,则无效;追认的,则有效。
2、未成年人的年龄已满16岁,但是不满18岁的,分两种情形:
(1)该未成年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此时,该未成年人与他人就自己名下的房屋订立买卖的,则合同有效。因为按照相关规定,该未成年人应当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该未成年人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此时,如果该未成年人与他人就自己名下的房屋订立买卖合同的,其法定代理人不追认,则无效;追认的,则有效。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十七条【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第十七条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