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就业的认定和处罚(非法就业的认定标准)

非法就业是指未取得在华合法就业身份,私自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4 23:01:33

非法就业是指未取得在华合法就业身份,私自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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