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审查,是指国家专利局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内容所作的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家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家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对于已经申请的实质审查,有的可以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即通过申请材料的陈述了解有关情况,进行审查,但有的实质审查还需要进行实地核查,才能确认真实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