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公证处说明理由,支付工本费,让公证处出具一份与原公证书相同的公证书就可以了,如果公证处不出具这样的公证书就复制原来的公证书让公证处盖上复制专用章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