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06:02:39
1、一般情况下不可以。2、派出所没有行政拘留的决定权,需要对违法人进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3、根据法律规定,违法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作出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的。但是,曾被收容教养、被行政拘留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或者曾因实施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除外;(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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