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产假98天。根据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对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应当依法保障其享受下列劳动保护:(1)正常分
法律依据
《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