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质量保修期是1年。根据是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城市道路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的保修期为1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