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怎么认定法定监护人(精神病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怎么办理)

1,由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依次担任其监护人。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精神病人的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4 11:07:31

1,由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依次担任其监护人。
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精神病人的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3,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4,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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