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延期怎么赔偿(施工方延期竣工怎样赔偿)

施工延期,承包人需要按其过错对发包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即对于在建设施工的合理期限内,因其延期行为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包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发包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23:46:17

施工延期,承包人需要按其过错对发包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即对于在建设施工的合理期限内,因其延期行为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包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辟谣】
工程严重延期可以不履行合同?
真相:可以
解析:
工程严重延期,造成工程无法按约定的时间完工的,建设单位可以不履行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提醒】
施工延期不能超过几个月?
1、工程延期最多不可以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如果超过时间的话,是会被废止的。
2、《建筑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第八百零二条、第八百零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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