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立一等功回地方单位,敌方单位应按照退役人员的要求来安排工作,并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对在服现役期间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