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也并非行政处罚的一种,是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是行政处罚的一个程序而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