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2.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3.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