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应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1、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一条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