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规定(监视居住规定细则)

(三)在中心城区无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或者有自有住房,但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8 20:37:15

(三)在中心城区无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或者有自有住房,但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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