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的义务包括(人民陪审员的义务包括)

一、人民陪审员的义务:1、忠实履行审判职责。2、保守审判秘密。3、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二、人民陪审员的权利:1、参加审判活动权。2、独立发表意见权。3、获得履职保障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7 02:26:34

一、人民陪审员的义务:
1、忠实履行审判职责。
2、保守审判秘密。
3、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二、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1、参加审判活动权。
2、独立发表意见权。
3、获得履职保障权。
4、对案件的独立判断权。
5、案件表决权。
6、人身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权。
7、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的权利。
8、参加审判活动期间,实际工作日获得补助的权利。
9、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获得补助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九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陪审员任期为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二条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第三条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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