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不再受《婚姻法》的关于军人婚姻的特别保护,即使现役军人的配偶也有权提出离婚。婚姻法只是规定了须征得军人的同意;同时,也规定了军人有过错的不需要征得其同意。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