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范围内严禁销售下列违规电动车:(一)超标电动自行车,即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法律依据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违规电动车销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通告》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