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去领就可以了。首次领购发票:1.《税务局发票领购、验销申请表》;2.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4.发票专用章印模原件1份;5.领购公路、内河货物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