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5 21:52:27
起诉离婚时,对方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一般来说,离婚案件需要双方出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为起诉离婚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具有与其他案件不同的特点。所以被告即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原则上也是应当出庭的。在离婚诉讼案件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极有可能损害被告的婚姻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和严重的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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