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5 04:23:18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规定了二档处罚:一是,处警告。噪声的危害与其他对人身伤害的危害不同,有些情况下,只要及时停止其侵害行为,危害后果就可以停止发生,因此,法律规定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首先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制止,对其行为予以警告。二是,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应当指出的是,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如果同时违反了其他法律规定,应当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则依据其他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其处罚的标准依据其他法律确定的标准执行,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不冲突。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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