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mg/l序号 基本控制项目 一级标准A 标准 B 标准1 、化学需氧量(CODcr) 50 60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203 、悬浮物(SS) 10 204、 动植物油 1 35 、石油类
法律依据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一条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