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且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