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一方撤回是否会通知另一方

冷静期满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发给离婚证。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7 15:28:11

冷静期满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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