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规定了十九种有名合同,分别是:买卖合同;供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