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17:10:31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其他规定: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百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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