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等级与伤残等级对应表

医疗事故等级与伤残等级对应表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卫生部令第32号,《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医疗事故等级伤残等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5 20:31:55

医疗事故等级与伤残等级对应表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卫生部令第32号,《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医疗事故等级伤残等级
一级乙等一级
二级甲等二级
二级乙等三级
二级丙等四级
二级丁等五级
三级甲等六级
三级乙等七级
三级丙等八级
三级丁等九级
三级戊等十级
但司法实践中,一般都会有相应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患者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而非直接采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中的医疗事故等级对应的伤残等级。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文号: 卫生部令第32号

发文日期: 2002年07月19日

施行日期: 2002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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