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和继承房产税费不完全一样,遗赠本质上属于赠与,因此与普通的继承相比往往需要多缴纳3%的契税以及赠与双方需各自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说,加起来是3.1%的税。对于房产继承,根据规定如果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另外,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
二、遗赠有哪些法律特征
遗赠有下列法律特征:
1.遗赠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遗赠必须采取遗嘱的五种法定方式之一。
2.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不需要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只要遗赠人用遗嘱表明了遗赠的意思,在意赠人死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
3.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如不得以遗赠方式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遗赠还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赠是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5.接受遗赠的权利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果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则该遗赠无效。找法网提醒您,如果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已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则虽然其在遗产分配前死亡,他接受遗赠的权力可以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三、遗赠和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遗赠和遗嘱继承有如下区别:
1.遗嘱继承是针对于法定继承人而言的;遗赠的对象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因此遗嘱继承不能有单位、集体或者其他组织继承,而遗赠是可以赠与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
2.继承人未表示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
第六编 继承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 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