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补偿款时限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应当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在判决书中明确付款期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