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有疑要怎么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3 11:11:39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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