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只要立遗嘱人死亡,即刻发生效力,不存在期限问题。自书遗嘱不是必须公证,是否公证由立遗嘱人自行决定。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立有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