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的,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此时则该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至于怎么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来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