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损失一般是现有财产直接受到的损失,是直观的、现实的财产价值的损失。例如在贪污犯犯罪案件中,直接损失即指犯罪嫌疑人侵吞的国有资产,而不包括因犯罪嫌疑人贪污间接导致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